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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儿科用药
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药品名称
通用名称: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英文名称:Pediatric Paracetamol,Atificial Cow-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Granules
汉语拼音:Xiao,er Anfen Huang Namin Keli
成分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,人工牛黄5毫克, 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。辅料为蔗糖。
性状
本品为白色、类白色、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。
作用类别
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适应症
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
规格
对乙酰氨基酚0.125克,人工牛黄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。
用法用量
温开水冲服,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: |1.1~3岁,体重10~14公斤,一次0.5~1袋。|2.4~63岁,体重16~20公斤,一次1~1.5袋。|3.7~9岁,体重22~26公斤,一次1.5~2袋。|4.10~12岁,体重28~32公斤,一次2~2.5袋,一日3次。
不良反应
1.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。
2.偶见皮疹。有报道,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、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。
3.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。
禁忌
1.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2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
1.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,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。
2.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,避免用药过量。
3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4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5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6.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。
7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8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14.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,如用药后出现瘙痒、皮疹,尤其出现口腔、眼、外生殖器红斑、糜烂等,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。
15.过敏体质者慎用,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16.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,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。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、食欲不振、厌油、恶心、上腹胀痛、尿黄、目黄、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,应立即停药并就医。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克。
17.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,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 毒性协同作用。
药物相互作用
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2.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
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理作用
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,有解热镇痛作用;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,能减轻流涕、鼻塞、打喷嚏症状;人工牛黄具有解热、镇惊作用。
贮藏
密封,在阴凉干燥处保存(不超过20℃)。
包装
内包材为双向拉伸聚丙烯/铝/低密度聚乙烯药用复合膜,每袋装6克,6克x20袋/盒,6克x22袋/盒。
有效期
24个月。
执行标准
《国家药品标准》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三册(WS-10001-(HD-0214)-2002)和第十六册勘误及修订。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H45021006
说明书修订日期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
名称: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
生产企业
企业名称: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
邮政编码:530031
电话号码:0771-4818318(销售)
0771-4885986(质量)
E-mail:gxweiwei1118@126.com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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